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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事事项的决定

(2021年3月31日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)

时间:2021-04-01浏览量:

根据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及有关规定,经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,决定:


邓定同志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;


苗金星同志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副秘书长(不驻会);


贾建勇同志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副秘书长(不驻会);


崔贞军同志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(正县级)。


乔茜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副秘书长(不驻会)职务;


焦立志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石家庄市委员会副秘书长(不驻会)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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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石家庄日报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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